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中,泸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做到坚持“四个带头”,强化学习、调研、联系群众和自身监督,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坚持带头加强思想理论武装。该院党组按照“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的要求,认真参加每月1次中心组学习交流、检察长亲自确定中心组学习重点,审定学习计划,主持集中学习,通过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该院连续两年被县委评为“中心组理论学习先进集体”。坚持每周五“交心谈心日”,分管领导深入各科室参与学习讨论,开展心得交流活动,发现队伍思想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加以引导和纠正,推动检察工作在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中健康发展。
二是坚持带头开展宣讲调研。今年,检察长在结对帮扶村开展以《服务保障民权民利,全力打造民生检察》为题的主题宣讲,宣讲报告现实针对性强,感染力、影响力、吸引力较大,使联系点的广大干部群众深受教育和鼓舞。围绕检察工作的发展问题,领导班子亲历亲为,率先垂范,带头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在调研中理清思路、总结经验,形成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监督制约机制初步研究》、《泸县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五大特色亮点”、强化内部监督取得实效》等一批针对性强、有指导意义的优秀调研成果,被检察日报、四川检察采用,为检察机关的科学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坚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结合“挂包帮”、“走基层”活动等联系群众的载体,该院党组成员带头到福集镇、海潮镇、云龙镇采集民情信息,搜集、汇总群众意见4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群众来访30余人次,受理群众诉求2起,都给予了认真答复和核实,争取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党组书记、检察长易从中多次带队到结对帮扶村——海潮镇红合村进行调研指导,为该村送去一名下派干部,竭尽所能帮助海潮镇解决制约和阻碍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困难,积极为联系村村民办好事、办实事,并送去帮扶资金1.1万元,真情帮扶困难党员。
四是坚持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带头加强廉政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规党纪、省委从严治党《决定》、“两个意见”、“十项规定”和省委政法委“两个实施意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高检院、省院等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制作党务公开栏,增强党组成员分工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全院干警对党组领导班子进行监督;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健全和强化党组成员述职述廉制度,定期向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述职述廉,接受评议和监督;该院党组坚持做严格执法、秉公办事的带头人,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办案,不考虑面子,不越权办案,领导班子和干警职工均无违纪违法行为。(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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