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管理社区服刑人员,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警示和震慑新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日前,纳溪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四部门联合开展社会服刑人员入矫集中宣告,对新入矫的4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中宣告。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司法所负责人观摩宣告仪式。
宣告仪式上,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人就宣告纪律、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文书、社区矫正告知书、社区矫正宣告书及矫正责任书进行了现场宣读,发放《社区矫正宣告书》,并由社区服刑人员签字确认。
仪式后,区法院刑庭庭长、区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长就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必需履行的义务和要求进行了强调,并告诫社区服刑人员,要以“知法守法、重新做人,悔罪认罪、痛改前非”为警言,转变思想观念,端正服刑态度,树立在刑意识,认清自身角色,保持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自觉主动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和管理,争取顺利渡过矫正考验期。
本次集中入矫宣告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警示和鞭策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严管自己的行为,明确自己的身份,珍惜机会、积极改造。(原野 蒋福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