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80后,是古蔺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一个即将挑起民心村大梁的“第一书记”。他立志要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改变村里的落后面貌。
4月28日是县委组织部派送第二轮第一书记入村报道的日子。这天,刘江起了个大早,除了收拾驻村要用的日常生活用品,他还细心地把自己打扮得干练整洁,希望第一次见面能给村民们留下良好的印象。
两个多小时后,车子驶入了水口镇,这里地处古蔺县的东部,是四川与贵州的重要交通要道。而刘江所要帮扶的民心村,距离镇上12公里,现今路面没有硬化,未通专线车。随着车身的颠簸起伏,刘江也是忐忑不安,之前虽也曾到过村里,但此次肩上的担子更重,使命感也尤为强烈。在心里反复默念过无数次的“开场白”,仍旧觉得有些饶舌,一路上他反复思考着到底如何才能一举赢得群众的信任?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刚到村公所还来不及见到村民,一起激烈的矛盾纠纷就在他面前上演了。“村长,救命啊,我们家那口子要杀我。”一位四十多岁的妇女闯了进来,揪着村长的衣服不放,眼里写满了恐惧。
原来,这是村里的王某,其丈夫因病去世后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六年前与本村的单身汉陈某搭伙过日子,但并未办理结婚手续,两人育有一子。迫于生活的压力,陈某长期在外务工,因听闻王某有外遇,多次扬言要杀害王某及其孩子。此起纠纷经过村委会多次调解,仍然没有平息,几日便会发作一次,闹得鸡犬不宁。了解情况后,刘江当即便组织部分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及群众30余人进行调解。刚开始,双方互不相让,言语激烈,场面混乱不堪,讲到激动处陈某甚至抡起拳头要和第一书记“讲理”。刘江主动握住陈某的手,感同身受地安抚其情绪,随后又让双方轮流发言,通过两个小时的讲道理、摆事实,双方终于放下仇恨准备协议“离婚”。刘江又从法律的角度对两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孩子抚养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最后双方均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真正地做到了案结怨了。
陈某签字那一刻,所有在场的群众纷纷起立鼓掌。刘江也感动得热泪盈眶,这一刻他与民心村村民的距离拉近了,任何的言语都是多余的,唯有实干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他也暗暗下定决心,当好民心村“第一书记”,不辜负百姓的期望!(古蔺县司法局宋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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