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深入了解民法总则的编纂背景,在法律实务工作中更好地理解与适用,7月5日,泸州中院与泸州市仲裁委联合举办《民法总则》法律实务专题讲座,特别邀请我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法总则》主要起草人之一杨立新教授来泸主讲。
杨立新教授从1975年起先后从事过民事审判、检察及高校法律教学工作,1980年起研修民商法理论和实践问题,在侵权行为法、人格权法、债法、物权法和亲属法领域有深入研究,著有《侵权法论》等著作、教材70余部,发表法学论文500余篇,也是《民法总则》的起草人之一。讲座中,杨立新教授运用生动的案例,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民法总则》出台的背景和意义,重点从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方面对《民法总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和亮点进行了解读,讲解内容丰富翔实、深入浅出,为泸州民商事审判、法律实务工作者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民法总则》起到了引路、解惑的作用。
全市法院系统民事审判入额法官、法官助理、仲裁员以及政法、金融系统的法律、经济界人士400余人参加了这次讲座培训。本次讲座由泸州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敏主持会议,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斌致欢迎辞。
(摄影:于波尔,文稿:李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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