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七五”普法以来,泸县司法局始终把法律援助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惠民工程,作为司法为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以赴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他们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
完善体系,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对于泸县这样一个百万人口大县,也是劳务输出大县,如何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让更多人得到援助?泸县司法局积极探索,“牵手”职能部门,构建起横向不断拓展、纵向不断延伸的法律援助大格局。
2016年,泸县在全市率先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集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诉非衔接等为一体,着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托县中心,在20个镇(街道)、297个村(社区)形成县建中心、镇(街道)建站、村(社区)建室的三级法律服务体系。同时,加强与县民政局、人社局、残联、妇联、团县委、工会、武装部、看守所等8个单位通力合作,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在县内真正构建了“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为更好地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泸县司法局还在贵州贵阳和广东中山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派专人入驻,负责相关工作。积极为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今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上,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琳对泸县驻中山法律援助工作站给予高度评价。9月8日,《中山日报》以“中山市泸州商会帮助乡亲维权服务效率高,两天成功调解一起工伤死亡事故”为题,对泸县驻中山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了专题报道。
采取有效手段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法律援助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有一定公益性,律师补贴也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至关重要。泸县狠抓办案过程管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援助案件办案质量。
对于援助案件,坚持做到受理、审批和指派、监督环节“四统一”,为援助案件的监督管理打牢制度基础。同时,坚持“一案一反馈”制和回访制度,对案件逐个审查把关、逐个回访反馈、逐个审阅归档,确保案件办理质量,确保群众满意。还通过公开投诉电话、旁听庭审、征求受援人意见等形式了解承办案件情况和服务质量。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确保办案质量。同时采取跟庭诉讼和电话回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办案人员的办案态度和办案水平,对援助案件进行监督和指导。
办案质量要提高,律师素质是关键。泸县司法局有针对性地进行综合素质教育、法律专业知识和诉讼及非诉讼技能的培训,切实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办案质量。还在全市率先探索开展律师社会评议,将律师的道德水平、业务素质量化考核,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以此促进全县律师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
服务大局化解矛盾促社会和谐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基层”等宣传活动。利用老龄日、三八妇女节、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等契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10余次,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同时会同宣传部、工会、妇联、团委、人社局等部门深入到村(社区)开展了法制讲座5场,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让法律援助和服务深入人心,让群众依法维权的道路更为宽广便捷。
坚持“司法为民”,尽全力为困难群众服务。加大对人身损害赔偿、拖欠劳动报酬、劳动工伤等涉及困难群众当前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办案力度;对残疾人、孤寡老人、妇女儿童等特殊弱势群体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突出对农民工、低保户等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办理效率,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努力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主动介入政府突发事件的处理,为政府的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今年上半年,泸县法律援助中心在福集镇茂盛村群体性中毒事件以及泸县二中学生坠楼等事件中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协调化解和善后处理工作,为政府中心工作排忧解难,得到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通过一系列努力,泸县司法局把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做实做好,圆满完成既定任务,受到了社会一致好评。2016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7件,完成目标任务的202.8%,提供法律援助咨询1875件,完成目标任务的110.3%,受援群众达到2889人次。截至目前,今年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50件,完成目标任务的128%。提供法律援助咨询1899件,完成目标任务的94.9%。
(王福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