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泸县司法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吴诗华同志先进事迹。
吴诗华同志是长宁县硐底镇司法所所长兼育贤村党支部书记,扎根基层27年,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深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上级组织的频频表彰,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法治宣传先进个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是广大司法干警学习的榜样和标杆。
“太感人了,我几乎是流着眼泪听完吴所长先进事迹的!吴所长是个很平凡的人,却做出了极不平凡的事,值得我们学习。”看完吴诗华先进事迹,泸县司法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商益深情地说。
“学身边榜样”是泸县司法局开展“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主题教育活动的内容之一,旨在发挥党员模范引领作用,弘扬社会正气,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创先争优内在动力。截至目前,泸县司法局组织观看了《榜样》《山谷中挺起不倒的脊梁》《李司法的冬暖夏凉》等教育影片,学习了黄大年、苏知斌、王绍培等人的先进事迹。
“我们身边有很多典型人物值得学习。组织先进事迹学习活动,就是要让干部职工在感动中培养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塑造一心为民、服务群众的公仆情怀,以此来提升大家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打造一支优秀的司法行政队伍。”泸县司法局政治处负责人说。
(泸县司法局王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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