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过泸州带酒香”。泸州是中国著名的“酒城”,泸州老窖与郎酒,是“酒城”的两朵白酒金花,泸州因酒而著名,酒因泸州而发展。作为全国重要的白酒产销地,2017年,全市酒业增加值增速14.7%,全年酒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7.8亿元,同比增长20%。
近年来,假冒名优酒等商品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日益突出,江阳区检察院作为泸州市主城区的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重点保护了泸州老窖、郎酒、潭酒等名优酒品牌,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章立制,打造专业化办案队伍
针对“打假”案件的流动性大、管辖权分散的问题,该院积极向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汇报,取得了全市侵犯“泸州老窖”商标权、“郎酒”商标权等名优酒刑事案件的指定管辖,全市名优酒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统一由该院办理。
为提高办案质效,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并明确了各成员具体工作职责。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院党组还在后勤保障上给予倾斜支持,落实专项经费和车辆助力行动开展。
该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制贩假冒名优酒刑事犯罪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了专人专案,采取侦捕诉同步审查的办案模式,以提升办理打击制贩假冒名优酒犯罪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强调了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以加强立案监督,并提出了通过建立“内联外合”、“跨地区协作”的方式,加大惩治制贩假冒名优酒违法犯罪的力度。
“我院办理的高某某等18人假冒注册商标一案,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该案跨多个省市,侦办诉讼难度大。我院通过安排资深检察官专人办理,侦捕诉同步审查,确保了该案顺利批捕、起诉。”该院侦监科科长李世雄说。
下沉检力,开展专业化检察服务
该院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在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所在地成立了派驻检察室,以园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为抓手,以商标权保护为重点,将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向纵深开展。
工作中,该院先后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郎酒集团、白酒工业园区等重点酒类企业建立了检企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室“窗口”和前沿阵地作用,主动贴近、密切联系酒业企业,上门为酒类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搜集案件线索,形成了由被动受案变为主动出击的工作局面。
该院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派驻检察室,对园区发现的侵权犯罪案件处理进行全程审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审查,分管领导具体审查,侦监、公诉部门集中精力专人审查,其他科室积极参与配合的工作格局。此举既加强了与企业的协作配合,又便于及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效果明显。
五年来,该院依托派驻检察室,提取企业办案线索,实现立案监督3件3人,全部成功起诉。
创新机制,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
“犯罪嫌疑人叶某某等11人假冒注册商标案,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案发后,我院派专人提前介入,全程引导侦查取证工作,进而从快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公诉,最终使该案成功得以判决。”该院公诉科副科长曾强说道。
为确保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办案质量,稳、准、狠地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该院建立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及捕诉衔接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案件侦查取证工作中,凡是侵犯知识产权的重特大、疑难案件,指派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丰富的检察官在第一时间参与,指导公安机关对涉案商品进行查封、扣押等。同时,从取证角度、证据完善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案件侦破提出合理化建议,全程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提升侦查质量。案件提请逮捕后,由提前介入侦查的干警负责办理,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审查决定。侦查监督部门讨论案件时,公诉部门均派专人提前介入参与案件讨论,向侦查监督部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便于进一步引导侦查取证,为下一步成功诉讼垫定基础,保障了案件快速、顺利办理。
近五年,该院经捕诉衔接成功办理的重特大、疑难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有20余件,批捕后案件都顺利地实现起诉。
因为尽心,付出总有收获。2013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8件103人,起诉67件125人,提起公诉的案件有罪判决率100%,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2017年,该院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泸州市打击制贩假仿冒名优酒工作办公室评为“2017年度打假保名优酒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
(江阳区检察院李貌 陈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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