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要求,江阳区检察院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干警职工开展活动,效果明显。
认真安排部署 持续抓好学习
一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了《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从总体要求、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等方面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了安排部署。院中心组连续召开学习(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检察长张聪带头宣讲,以《八句话带你学习十九大》为题,对十九大报告精神进行了系统阐释和深入解读。以三个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干警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谈行动,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坚持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按计划每月组织1次中心组学习,全年安排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并将中心组成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制定了《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三是注重学习内容。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彭清华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开展学习。四是开展廉政教育。今年,组织全院干警集中观看了《巡视利剑》、《“换”醒》、《重拳“拍蝇”》等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在干警支部会议上围绕观影谈感受,切实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坚持问题导向 认真开展讨论
以“新时代、新征程、新气象,新作为”、“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为主题,通过宣讲会、坝坝会、固定党日等形式组织干警开展学习讨论,着力解决干部队伍的思想和作风问题,促进思想解放、观念变革、作风转变,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作风保证。目前,院党组中心组组织了4次集中学习讨论,各支部也相应安排了4次集中学习讨论。
工作不断深入 积极调查研究
涉检信访工作是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抓手,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首要任务,直接关系着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为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江阳法院结合实际,组织有关干警对涉检信访工作认真开展调研,并撰写了《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调研情况报告》,从当前面临的主要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问题处理难的原因和意见建议等方面对这一课题进行了深入的阐述。
组织干警培训 开展岗位练兵
一是按照省、市院的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干警参加集中轮训。严格按照省、市检察机关制订的教育培训报名规划,提前通知各业务科室、综合部门合理安排工作,按时分批组织干警参加省院举办的检察业务轮训和本院的岗位练兵活动。目前已通知领导干部和组织干警参加了各类培训10余次,参培人数达200余人次。二是组织干警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及时收看“学法大讲坛”等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针对各业务部门的职能开展检察基本技能培训、业务竞赛活动。三是成立专门人才培养办公室,制订了《检察人才培养实施意见》、《人才培养办公室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措施,紧紧围绕“刑检、自侦、综合”三类部门中心工作,着力打造好“检察官、辅助人员、行政服务”三支队伍,以更好的适应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
全面履职尽责 抓好工作落实
通过对照目标、改进作风抓落实,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到实处,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到实效。一是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结合目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持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由江阳法院起草的《关于规范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实施意见》,被市扫黑办和省院以简报形式刊发。二是护航经济健康发展。坚决遏制经济犯罪,维护江阳良好的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重点打击侵犯泸州名优酒制假售假案,对侵犯泸州名优酒犯罪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三是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力度。依托“两法衔接”工作平台,与区环保局、区农林局、区国土局等行政单位形成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等配套制度,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的监督。2017年以来,该院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审查生态环境资源执法案件30余件,建议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公安机关立案4件,已起诉到法院3件,获判1件。
(江阳区检察院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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