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服务
本报讯(记者徐毓蔚)为加强环境保护,打赢蓝天保卫战,我省去年以来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11日,在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会上,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向省人大常委会分别报告了本系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其中,省司法厅在报告中提到,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服务方面,已吸纳部分具有环保领域法律事务经验的律师,组建环保领域律师库,每年都有3名以上律师参与环境保护部门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评查。
发展环保执法部门公职律师
记者了解到,为培养环保法律服务专业队伍,省司法厅吸纳部分具有环保领域法律事务经验的律师,组建环保领域律师库;与省环保厅共同建立了由56名专家组成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审地方专家库。省司法厅还推荐律师参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执法监督;积极发展环保执法部门公职律师,扩大环保公益诉讼法律援助条件。此外,还建立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其中一个类别;安排专人负责环保领域律师库管理。
建25个环境污染调解委员会
为推进大气污染矛盾纠纷化解,省司法厅加强环保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全省建立了25个环境污染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30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同时,构建了省、市、县、乡四级联调机制,对基层不能调解的大气污染等环保领域矛盾纠纷,由省环保厅推荐环境资源法专业优秀律师及时介入因大气污染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在调解方面,省司法厅还重点排查对环境易造成污染的敏感项目,及时做好涉及大气污染纠纷的防止调处。仅2017年,全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环境污染纠纷3798件。
◎数据点击
目前,全省21市州中院均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59个基层法院设立环资庭,乐山峨眉山、甘孜海螺沟、巴中光雾山等5A级景区或重点景区的基层法院已经设立36个环保旅游法庭。全省三级法院已有252名法官从事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批捕污染环境犯罪案件41件87人;起诉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5件124人,其中涉大气污染犯罪案件12件15人。
2018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83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4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