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泸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雁主持,副主任张明、李作孝、伍福钊、税光跃、邵晓强、王波及秘书长陈永全出席会议。
泸州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曹俊杰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建议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上旬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任免案,表决任命龚玉泉、陈日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吴洪汛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本级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学锋辞去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泸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2016年度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泸州市检察院负责人,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泸州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会议议题涉及的各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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