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抓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泸县把约谈提醒作为有效载体之一,从严教育管理干部,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推进干部约谈规范化、常态化、精准化。
突出“规范化” 避免流于形式
明确启动约谈提醒的情况,分清约谈人、被约谈人、记录人的职责,建立约谈线索移交机制,细化程序,把约谈提醒按照时间节点分为约谈前、约谈时、约谈后三个阶段,要求约谈前做好基础工作,选准约谈内容;约谈时直面问题,不迂回回避;约谈后完善手续,督促整改见效。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专门印制《主体责任工作手册》,用于记录约谈内容,统一资料归档。今年,开展全县规范性换届工作约谈2次、纪检监察系统“一查一谈一承诺”1次。
突出“常态化” 避免虎头蛇尾
将约谈提醒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的必要载体,对1000余名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预防提醒约谈”,对300余名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询问示警约谈”,对80余名已经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了“纠错诫勉约谈”,对50余名已受到问责处分的进行了“问责处分约谈”。
突出“精准化” 避免泛泛而谈
结合换届换届工作、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线索移交机制,由责任单位提出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县廉办和县主体办,由县主体办向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发出提示函,按照程序进行约谈。今年,开展脱贫攻坚问题约谈72人次,社会评价工作推进不力约谈12人次,“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约谈8人次,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约谈6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