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为民,匡扶正义,她无私奉献,彰显公仆精神;帮扶贫弱,心系妇幼,她柔肠百转,诠释人间真情,她就是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廖兴建。廖兴建,女,汉族,1977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现任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泸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团成员、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泸州市巾帼维权女律师团成员、泸州市未成年人心理成长中心12355青少年服务台法律维权专家。
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十五年来,她始终恪守“无私援助、真诚解忧”的信念,耐心接待每一位来访当事人,认真办理每一宗法律援助案件,总共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咨询60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其中贫困家庭案件271件,农民工案件325件,未成年人案件67件,妇女儿童和孤寡老人156件,累计为当事人争取到赔补偿款六千余万元,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先后获得四川省百万妇女普法维权先进个人、四川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泸州市第四届扶残助残先进个人、泸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泸州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廖兴建的办公室里,一面面鲜艳的锦旗,记录着一个个感人的故事;一张张珍贵的照片,述说着她走过的每一个精彩瞬间。就是这位温和柔弱的女性,用她的无私大爱帮助着弱势群体,让一拨拨求助无门的民工看到希望,让一个个失足的少年重获新生,让一户户贫困的家庭得到救助,让一颗颗受伤的心灵得到抚慰……
她柔肩担道义,据理力争为维权民工讨回法律公道
“伸张正义的天使,为民服务的公仆!”这是挂在廖兴建办公室里当事人黄某赠送的锦旗写道。每当遇到农民工讨薪维权的案子,廖兴建总会无比愤慨,经常听她谈到“进城务工的农民兄弟,很多都是家里的顶梁柱,工资若是被拖欠了,家庭就陷入困境了”。正是具有这种伸张正义、悲天悯人的品格,看着农民兄弟求助无门的眼神,她总会给以宽慰、给他们点燃希望,时常听她说得最多的一句就是“放心,拖欠你们的工资我帮你们要回来!”
在廖兴建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有相当部分当事人是农民工,他们或因工受伤、或追索劳动报酬,或因其他伤亡事故与肇事方因务工身份发生争议。他们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暂住证,除了工友证言,没有任何证据!这类案件取证困难、花费巨大,当事人急待救助,特别是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赔偿类案件,程序繁琐,很多律师不愿触及,但廖兴建从未忌惮维权艰辛,她以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认真分析此类维权案件特点,总结摸索维权方法,想方设法让农民工尽快得到足额赔偿。如赵某等3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赵某母亲刘某长期在云南等外地务工,2012年中秋回家过节并装修房屋,在置办装修材料途中遇车祸身亡。肇事方调取了刘某近几年在家务农的证言及赵某方提供的建筑公司未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明,坚持按农村居民计算刘某的死亡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17万元。廖兴建受理赵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动员了刘某所在村社的社长及雇佣刘某的包工头等多名证人出庭作证,并请刘某生前务工所在地的公证处对刘某工友证言进行公证,最终使赵某等人获得35万元赔偿。
她润法细无声,动情晓理为迷途少年争取改过机会
“能判缓刑是我没有想到的,感谢法律援助帮助我儿子争取到了法院轻判,让我不再那么绝望。”在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肖女士感谢万分地将一面写着“为民解忧,优质服务”的锦旗赠送给廖兴建。
肖女士的儿子张某就读于市内某职高,一晚与朋友外出滨江路玩耍,见路边停有一辆摩托车,便坐到摩托车上玩耍,被车主喝斥。他们便与车主发生争执、打斗,并将车主刺死。廖兴建认真研究案卷后发现张某冲上去打架时被被害人踢倒在地,爬起来时被害人已被刺伤,可以排除被害人的致命伤非张某所为,在量刑时应减轻处罚。廖兴建通过办案分析出张某结交社会不良少年、不按规定上晚自习、深夜逗留在外、与家长缺乏沟通是张某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为此,廖兴建数次前往看守所与张某交谈,引导其弃恶从善、体谅父母,与张某父母反复沟通,商讨监管对策。在廖兴建动情晓理的辩护下,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辩护意见,对张某判处缓刑,为张某争取到了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也是一名母亲,面对一个个稚气未脱的迷途少年,将心比心,当看到这些孩子们空洞无助的眼神时,想到他们未来的生活,我觉得身上的责任是如此重大。”每次廖兴建担任未成年人指定辩护人时,总会发出这样的感叹。在她眼里,这些未成年人除了是案件当事人,更是需要被唤醒的“迷途羔羊”。每年廖兴建都要办理数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在办案的同时她不是单纯就事实和法律给涉案未成年人提供辩护,还深入社会调查、分析案发原因,用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温柔开启这些涉案孩子们尘封的心,通过心理辅导化解心中不满、传递正面思想,帮助他们解开心结,以乐观、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
她倾情伸援手,慷慨陈词为妇女同胞撑起法治蓝天
“作为泸州市巾帼维权女律师团成员,我的职责就要做好妇女维权工作,为姐妹们站好台、说好话、撑好腰。”廖兴建对笔者说到。情系柔弱女性,在泸州这个城区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城里,廖兴建可是出了名的。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立即想起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找她。
作为妇女的贴心人,廖兴建经常听妇女同胞倾述生活的烦恼、为她们维权奔波。近年来,成功为数十名受家庭暴力、交通事故等伤害的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帮助她们获得赔款、取得自由。如周某某母女卫生巾致病索赔案,下岗女工周某某母女使用了在泸州市区某大型商场购买的某品牌卫生巾后,双双感染霉菌性阴道炎,商场以自己有商品合格检测报告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尚在读高中的女儿久治无效,产生心理负担,埋怨母亲不该买打折物品。周某十分无助,多次到廖兴建办公室哭诉。廖兴建代理周某母女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结合周某不能举证证明使用卫生巾导致其患病的实际案情,她抽丝剥茧、慷慨陈词,提出缺陷产品致人损害赔偿诉讼中由销售方承担不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否则推定因果关系成立。最终,法院采纳了廖兴建的意见,判决卫生用品公司和商场赔偿周某母女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还判决赔偿周某女儿精神抚慰金10000元。该案曾被人民法院报《一片卫生巾赔一万精神抚慰金》专题报道,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她无私写大爱,尽心竭力为法律援助奉献最美年华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廖兴建身上得到了完美展现,她时常说“法律援助事业是造福民生、播撒阳光的光彩事业,既然干了这一行,就要干好。更何况,我们的援助就是弱势群体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的服务就是他们最后的希望,我愿意为了这个事业,奉献出我的青春与热血!”
哪里需要,廖兴建就在哪里。在弱势群众眼里,都是她到处奔波的身影。但是在亲人眼里,更多的却是她的背影。对廖兴建来说,她上有父母,下有孩子,但为了工作,只得舍家抛情,加班加点。十五年来,廖兴建没过一个完整的节假日,她的电话始终保持二十四小时畅通。有时正在午休、甚至凌晨都有求助电话打进来,有时丈夫不理解说,“有什么急事情,这时候了还打电话?”她总会满怀歉意地解释,“肯定是有急事,要不然别人也不会半夜三更求助我呀!”因为忙碌,她顾不上家庭、照顾不了年幼的儿子。有天深夜,她整理完案卷材料回到家中,听到儿子一声接着一声剧烈咳嗽,才知道儿子感冒了,因为自己疏于照顾内心非常自责。她时常因老人有病不能照顾深感歉疚,她时常因孩子渴望亲情却不能顾及而偷偷流泪,她也想做个好女儿、好妈妈、好妻子、好儿媳,但为了工作只得舍小家顾大家,但是周围同事从没听过她有什么埋怨,她常说“既然选择了这个行业,就要承受这个职业带来的责任!”
她就是这样一件又一件,一年又一年,无怨无悔为困难群众排好忧、解好难,当好弱势群体伸张正义的“代言人”,在平凡又不乏令人感动的法律援助工作中书写着自己的美丽人生。现如今,中心四面墙壁上挂满了锦旗和奖牌,每一面锦旗都代表着一份感激,每一个奖牌都是对成绩的肯定。廖兴建始终坚信,只要心里装着困难群众,手中提着“正义之剑”出击,再柔弱的手臂也会力大无穷!
(市司法局王良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