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毓蔚)1月26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成都召开。回顾过去五年,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依法治省全面深入推进,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省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夯实治蜀兴川法治根基
过去五年中,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全面推动设区的市和自治州行使地方立法权。立法法修改后,常委会将积极稳妥推进设区的市和自治州行使地方立法权,作为推动依法治省的关键性工程来抓,科学制定并实施推进市州地方立法工作方案。按照“成熟一个、批准一个”的原则,常委会分两次作出决定,确定我省所有市州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各市州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经常委会批准,已出台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实体性法规30件,标志着我省地方立法步入新的发展阶段,立法工作作为依法治省先决条件和重要环节得到有效加强。
同时,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也得到发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结合四川实际,统筹协调立法需要,科学编制和认真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列入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的79件立法项目,已经完成或进入立法程序。五年来,代表共提出有关立法的议案、建议191件,被采纳、吸收并列入立法计划14件。
加强监督服务工作大局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五年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8个,组织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9次,对23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备案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2035件。
常委会始终把推动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头等大事。制定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专项监督五年工作方案,省市县乡四级人大联动,开展了四轮全覆盖、大力度、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持续有力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条例,不断提升依法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能力和水平;听取和审议省政府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报告,针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住房建设、医疗方面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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