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2日上午,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自贸区金融案件审执创新研讨会。会议邀请了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金融工作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长城华西银行、乐山商业银行泸州分行,市商业银行、市农商行、工投融资担保、兴泸州融资担保、宏鑫融资担保、龙马兴达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参加。
会议通报了龙马潭区法院基本工作情况以及自贸区巡回法庭建设的基本情况,讨论了在自贸区先行先试大政策下,如何以自贸区巡回法庭为依托,以金融案件为试点,先行先试,加强机制创新,提升司法效率,加强司法公开,增强司法公信等相关问题。会议重点讨论了龙马潭法院拟推出的两项制度创新:一是如何规范管辖权异议滥用行为的机制创新,初步明确了滥用管辖异议的具体情形,引导金融主体通过约定违约责任的方式约束滥用管辖异议行为,该制度的推进实施将有利于加强对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规制,降低金融案件诉讼时间成本;二是诉讼保全财产预执行办法,该制度的意义在于引导金融主体对诉讼保全阶段先行处置资产进行约定,在特定条件下在保全阶段对查控财产进行先行处置甚至先予以执行,该制度的实施将降低查控财产的贬值风险,提升执行案件财产标的到位额,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会代表围绕上述两项制度适用的具体细节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专业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纷纷对龙马潭区法院积极对接自贸区金融业的法律需求的做法表示肯定和赞扬。
会议同时对以后的联络沟通机制、法律问题研讨机制、案件所涉资产评估费用、转移费用、担保形式、预执行与执行程序的衔接、规避执行打击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对涉及的问题,龙马潭区法院将进一步仔细梳理,深入研究,加强反馈,持续为自贸区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提供公正、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刘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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