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
◎解读
本报记者徐毓蔚数据点击
●五年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8个
●组织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9次
●对23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备案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2305件
过去五年,是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不断保障不断加强、依法治省全面深入推进的五年。五年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职尽责,依法行使各项权力,推动我省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加强权力监督听取“一府两院”报告68个
在履职的五年里,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切实做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五年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8个,组织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9次,对23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备案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2305件,推动全省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为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两次听取和审议加强行政监察、建设廉洁政府专项报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推动从源头上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听取和审议法院行政审判、环境资源审判和检察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报告,督促严格公正司法;连续三年听取“两院”半年工作汇报,支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做好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人权司法保障、办案责任制等重点工作。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每年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对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开展主动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发挥代表作用166件议案审查工作完成
在发挥监督作用的同时,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逐步健全服务、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制度和办法。省十二届人大历次会议主席团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166件议案,涉及147个立法项目和19个监督项目,已全部列入当年工作计划并完成审议工作,实现了议案办理与常委会履职有机结合。对代表提出的4550件建议、批评、意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加强办理工作的制度涉及和督办考核,修订完善办理办法,通过“清单制+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承办主体责任,建立办前、办中、办后“三联系”代表制度,坚持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制度;创新评价机制,开展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创新报告制度,新增听取“两院”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办理工作从重“满意率”向重“落实率”转变。
推进绿色发展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
近年来被提得越来越重的环境保护问题也得到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重视,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按照环保法和节约能源法的规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报告;听取长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城乡污水处理、城镇体系规划编修等专项工作报告,重点围绕打好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进行认真审议,并加强对审议意见办理的跟踪监督;对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法、气象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开展水土保持法及实施办法执法调研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专题视察等活动;积极参与省级环保督察、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等工作;每年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环保世纪行活动”。通过持续不断加强监督,为提高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作出了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