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百日平安会战,维护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江阳区公安分局多策并举,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全面落实泸州市中心城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要求,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广而告之,强化宣传教育
从2018年元月起,分局结合“百日平安会战”及岁末年初的安全防范工作,通过集中宣传、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禁燃禁放禁售相关要求“进村社”、“进单位”、“进寺庙”、“进小区”、“进楼栋”。
巡逻看护,强化重点管控
根据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和特点,在除夕夜,江阳分局联合镇街力量加强重点时段、区域的巡逻管控。将禁放区范围作为重点巡查区域,特别是2015年“禁改限”以来群众熟知的集中燃放点、加油(气)站周边及中心广场、车站、街道等人员密集地开展集中巡逻,禁止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对相关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条例严肃查处。对重点娱乐场所开展不定期安全清查,同时,在春节期间,辖区派出所派出警力分别值守南寿山墓园、市殡仪馆、方山景区,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禁燃禁放有关规定。
源头管理,强化“打非”工作
年前,全区陆续出动警力对辖区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再次进行了全面摸底,切实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台账,重点规范了中心城区以外多家销售点的监管。积极排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收缴非法烟花爆竹。
(洪安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