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泸县人民法院院长谢杰带队到牛滩镇建设村就申请执行人曾某、宋某与被执行人孙某等4人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一案开展执行工作,牛滩镇镇、村干部代表、泸州广播电台记者见证执行,该院还通过官方微博开展“带着微博去执行”,对执行过程进行现场直播。
由于被执行人孙某等4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拒绝自行将已经倾倒在申请执行人屋顶上的牛儿竹予以清除和修复申请执行人损坏的房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泸县人民法院决定依法进行强制清除,并提前告知作为法院执行联络员的驻村辅警联络好施工队伍和当事双方。执行现场,谢杰首先向现场人员宣读了强制执行决定书,讲明排除妨碍现场的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确保安全施工和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皆因言语上沟通不畅导致矛盾升级,强制执行后仍无法化解矛盾纠纷,谢杰和承办法官在施工队和吊车对倾倒在申请执行人房屋上的牛儿竹进行清除时,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希望双方在今后的相处中能换位思考、互相谦让,和平解决邻里纠纷。排除妨碍现场还使用单兵系统将执行现场情况同步上传到执行指挥中心,谢杰通过单兵系统向市中院院长吴洪汛汇报案件执行情况,实现执行远程指挥。经过一个半小时的施工,倾倒在申请执行人房屋上的牛儿竹全部清除完毕,当事双方、村主任现场验收,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同时,执行局干警就后续事项告知当事双方,希望被执行人能自行履行义务,妥善处理好邻里关系。
据悉,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切实破解执行难题,泸县人民法院将院长带队执行案件作为常态化工作,并充分发挥驻村辅警作为执行联络员的工作优势,具体沟通联络当事双方及村上干部,确保执行工作有序开展。
(罗永霞 毛启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