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霞系邱星强、邱兴贵和邱星旺之母,现已83岁高龄,因三个儿子在母亲的养老问题上一直存在矛盾和争议,杨金霞遂诉至古蔺法院,经调解,约定杨金霞随邱星强生活,邱兴贵和邱星旺自2017年3月1日起每人每月支付杨金霞生活费、护理费等共计1000元。邱兴旺支付部分赡养费后,拒不支付剩余赡养费,杨金霞于2018年4月12日向古蔺法院申请执行。
由于该案申请人已83岁高龄,古蔺法院在此次“院长大比武”执行攻坚行动中,加大执行力度,优先保障老人、未成年人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在找到邱兴旺后,反复向其阐明拒不履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告诫其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天经地义之事,邱兴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杨金霞之子邱星强(委托代理人)支付了赡养费,并保证按时履行赡养义务。
孝敬老人是时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现实生活中却存在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现象。对此,本院加大执行力度,优先保障老人和未成年人、工人的合法权益,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批评教育和严厉制裁相结合的措施,对明确表态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同时以人为本,做好批评教育工作,不仅要执行案件,还要执行错误的观念,纠正错误认识,做到真正的案结事了。
(高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