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的水在一定的温度下能够溶解一定的化学物质,一定的社会在一定的环境下能够滋生出一定的执行难题。在决战决胜时期,我们所要做的就是通过介入强大的强制手段这种相对于常态来说属于异常的因素将执行难题缩小到超饱和的社会状态,也就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状态。其中,拒执与拘留两个概念联系得得越紧凑、越及时越能在人们心里留下鲜明的印象。
近日以来,在龙马潭区法院“战狼扫赖执行攻坚行动”总体部署下,龙马潭区法院已对若干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密接地实施了拘留,其中易某便是其中之一。
姜某等与易某、重庆某物流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龙马潭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多次派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重庆九龙坡区、永川区处理该案,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各类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法律义务,同时采取了相应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均承诺将分期付完所有案款,但易某到期后未履行承诺,龙马潭区法院遂将其传唤到院,在调查过程中得知其有工资收入,但其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没有意识到自身责任。
为了维护法律的庄严,为了维护申请人切身利益,为了让易某认识到自身责任,龙马潭区法院干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训诫,并决定对其实施拘留。在将其送入拘留所的路上,执行干警仍然不断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帮助其认清问题所在,使责任内化于心。就在送达拘留所最后一刻,易某终于认识到了自身问题,主动认错并写下了认错书,承诺履行法律义务。
通过密接的拘留一批、震慑一批、教育一批拒不执行者,力图在社会形成强大的执行声威,限制使不发生拒执的那种决心,从而实现攻坚之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让执行领域呈现超饱和的社会状态。
(杨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