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和社会介绍该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及打击拒执罪的具体举措与成效,通报七起“拒执罪”案件和五起“涉恶”案件的判决结果和两起典型案例,并发布《关于敦促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和第四期《悬赏执行公告》,同时还曝光35名失信被执行自然人及法人。
集中宣判七起“拒执罪”案件和五起“涉恶”案件
发布会前,龙马潭区法院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对七起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和五起“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审判。市区人大代表、转业和退伍军人、省市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约60余人参加了旁听。经法庭分别审理后,集中当庭宣告一审判决,七件案件九名被告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刑罚,五件案件十名被告人因犯故意杀人罪、绑架罪等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8年执行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会上,龙马潭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吴启军介绍了该法院今年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及打击拒执罪所做的具体举措及成效。2018年1-5月,执行局收案1650件,结案1089件,执结率为66%,执行到位金额为1.55亿元。将358名自然人和单位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对358名自然人和单位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32人,对94人实施罚款,罚款金额共计163.53万元,对35人实施民事拘留措施。刑事拘留6人,起诉至法院9人,判处9人拒不履行判决、 裁定罪,向公安机关新移送线索追究刑事责任10人。
在打击拒执犯罪中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发布会上,龙马潭区法院刑庭庭长姜朝勇介绍了龙马潭法院在打击拒执犯罪中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成效。在本次集中审判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九名被告人向法院提交了《认罪认罚具结悔过书》和《明白书》,请求法院从轻处罚。龙马潭区法院在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的前提下,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中引入辩诉交易,对在一审宣判前及时履行执行义务并具结悔过的被告人,予以从宽处理。
随后,区法院还发布了《敦促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公告》和2018年第四期《悬赏执行公告》,《敦促自首公告》明确了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人员在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从轻、减轻乃至免除处罚。同时对31名失信被执行人和4家失信法人进行曝光,精准晒失信被执行人。发布会最后还公布了程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和徐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案两起典型案例。
法院邀请人大代表面对面座谈执行工作
发布会后,龙马潭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德远同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就龙马潭区法院今年执行攻坚工作情况进行进一步深入交流。座谈会上,人大代表们对法院一贯以来重视与代表的联络工作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表示肯定。
龙马潭法院将继续努力,在查找被执行人行踪方面,与通信运营商合作,切实让被执行人无处可躲;在处置财产上,与各金融机构合作,推行网拍贷,提高网拍成交率;在内部管理上,加强作风纪律整顿,提高服务群众的标准,让人民群众满意。龙马潭法院的执行工作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自贸区营商法治环境需求为目标,努力促进社会诚信,努力维护法律权威,努力维护社会秩序。
(许姗 吴启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