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龙马潭区司法局积极落实省、市、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四措施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召开动员会,要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当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可能遇到的矛盾纠纷预判得严重一些,把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准备得充分一些,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深入排查,全面研判。结合本区实际,围绕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等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以及征地拆迁、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领域,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司法所会同村(社区)每周、乡镇(街道)每半月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对重大矛盾纠纷,及时分析研判、研究对策。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做好工作预案,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三、分类化解,强化稳控。坚持分类化解的原则,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及时就地组织化解;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加强协调联动,共同化解;对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采取领导包案的办法,明确一名责任领导、组织一个工作专班、制定一套化解方案,专案攻坚,确保在全国“两会”前得到妥善化解或者有效稳控。坚持综合施策,对于利益诉求,有政策法规依据的,落实政策到位;对确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帮扶到位;对群众存在不满情绪和心理疑虑的,结合春节走访慰问,关心解释疏导到位。
四、严格督导,严肃问责。加强督导检查,适时组织工作组,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排查化解责任落实到位、排查化解措施全面有力。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司法所,及时进行通报。对因工作部署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敷衍推诿拖延,导致发生重大“民转刑”命案、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个人极端事件和政治事件的直接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截至当前,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695件,调解成功695件,调解率100%,成功率100%,无民转刑或调解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以及涉稳事件和危害公共安全恶性事件的发生,实现了社会稳定的目标。
(万方 饶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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