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3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涉案金额共计5万元。
自2012年起,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公司聘请三申请人从事做饭、材料员、开吊塔的工作。至2016年1月,双方进行结算,被执行人尚欠三申请人合计5万元劳务工资。2017年8月,三申请人向龙马潭法院起诉,但被执行人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2018年4月,三申请人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龙马潭法院执行局干警通知被执行人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罗某来该院接受调查,经过核实,发现被执行人未如实报告财产,隐瞒其债权5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龙马潭法院依法对其给予拘留15日的决定,并带至泸州市拘留所进行看管。昨日下午6时许,罗某的妻子王某来到法院,主动请求代为履行义务,立即向法院转账5万元,并代罗某承认错误,请求法院提前解除拘留。至此,三申请人的工资终于兑现完毕。
为推进“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整体目标的实现,龙马潭法院针对涉民生案件始终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现”,加大执行力度,拘留、罚款、搜查、失信、限高、拒执等强制措施并举,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吴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