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叙永县法院民族团结进步法庭共受理涉少数民族群众案件67件,结案57件,结案率85%,平均结案用时29.5天,成效显著。
叙永是我省最大的少数民族杂散居住县,有27个少数民族和1个未定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12.2%左右。近年来,叙永县法院探索打造了适合少数民族地区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的特色司法审判模式,设立民族团结进步法庭,组建少数民族办案团队,由少数民族法官办理涉少数民族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民族团结作出了贡献。
该院积极探索涉少数民族案件诉非衔接新机制,对影响大的纠纷,主动引入民宗部门调解。同时,广泛建立乡(镇)、村(社区)、社三级民族案件调解组织网络,形成以民族团结进步法庭为指导的调解工作中心。同时,建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庭审观摩和联合培训制度,形成梯次防线,逐步化解矛盾纠纷。
民族团结进步法庭在审判理念上重视创新,做到法理、情理、生活习惯的有机结合,针对该类纠纷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涉法广泛化特点,采取形式多样的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纷争。法庭摸索出“民族调解”模式,特邀当地分管民族工作的乡镇干部、少数民族村街负责人、德高望重的老族长为调解员,共同组建民族事务调解委员会。今年以来,特邀调解员参与处理涉少数民族案件39件,调解成功39件,调解成功率100%。
(张煜马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