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吴法官,我在工地干活受伤三年多了,没想到我申请执行才近十天,法院就把我的赔偿款执行到了”,申请人胡某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2018年1月19日下午,龙马潭区法院执行局快速执行并发放两起涉民生案件案款共计11.9万余元。
据了解,申请人胡某因在被执行人泸州某建筑公司的工地上被高空落下的木板击中致左股骨骨折,住院三个多月,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被执行人某建司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经过前后达28个月的艰难维权路程,法院最终判决某建司支付胡某赔偿款12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的5万余元,还应支付7万元。但判决生效后,某建司仍未履行付款义务,申请人胡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吴法官随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吴法官声色俱厉,对被执行人的种种理由各个击破,并警告被执行人若不立即履行,法院将对其单位或责任人采取罚款、拘留措施,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威慑力,最终将赔偿款付至法院的账户上,此案圆满解决。
此外,在龙马潭区法院朱法官强制执行的另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申请人李某因在装修施工中,因不慎致钉子打伤左眼。此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朱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并划拨被执行人冉某的银行存款4.9万元,从立案到执行仅7天时间,朱法官的快速举措得到了申请人李某的强烈赞许。
为加强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龙马潭区法院执行局对涉民生案件开通绿色通道,采取“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快速发放案款”的工作制度,心系群众,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吴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