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执行法官将涉及被执行人傅某某的三起执行案子合并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傅某某是龙马潭区法院立案受理的三起案件的被告,既拖欠工程材料款,又不支付人工工资,所拖欠金额近60000元。经法院调解后,傅某某与原告均达成调解协议,但却拒不履行调解协议内容。在三原告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三次通知傅某某来法院处理执行事宜。傅某某每次到法院后,在执行法官面前均以泪洗面,哭诉称其目前经济确实困难,上有老下有小,无力承担支付责任。同时,傅某某不如实向法院报告其自身财产信息,在执行法官面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支付义务,一度使执行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其后,执行法官再次通知傅某某来法院,在询问过程中,依法对傅某某进行人身财产搜查,发现其身上持有1000元钱及一部手机。通过进一步查阅其微信发现,其账户上每个月均有10000以上收入,而支出只有1000多元,执行法官随即发现傅某某具备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随即将其带至羁押室,准备依法对其实施拘留,但傅某某当即表示愿意马上支付拖欠款项。当日,涉及傅某某的三起案件全部金额执行到位,维护了申请人利益。
据悉,为尽快解决“执行难”,近来,龙马潭区法院执行法官均马不停蹄地开展执行工作,无论刮风下雨、不管白天黑夜,甚至周末无休,为圆满完成执行工作煞费苦心。为应对“好演技”的老赖,执行法官巧用招,及时让老赖不再赖,既维护了申请人合法利益,又彰显了司法权威。
(余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