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之际,八十八岁高龄的袁某某遭到小儿媳刘某某的殴打后,在镇妇联干部及社区工作人员的搀扶下,来到泸州纳溪法院家事法庭求助。经审查,法官第一时间向袁某某发出了人身保护令。据悉,这是2017年该院发出的首张人身保护令,也是我国《反家暴法》实施以来,该院发出的首张儿媳殴打婆婆的“婆婆保护令”。
法官查看伤情
八十八岁的袁某某,共生育了七个子女,五个女儿,两个儿子,孙辈也已经成家立业,儿孙满堂,本应幸福地过着晚年生活,却常因家庭琐事,招致儿媳的谩骂、殴打,甚至赶出家门。袁某某多次向当地基层组织求助,社区及妇联多次出面调解均未得到改善。近日,因家庭琐事,袁某某小儿媳刘某某再次殴打袁某某,至袁某某右腿软组织受伤,多处淤青擦伤。
护送老人回家
泸州纳溪法院家事法庭收到袁某某的保护令申请后,经审查认为,袁某某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向袁某某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刘某某对申请人袁某某实施恐吓、谩骂、殴打等暴力行为。并于当晚第一时间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送达给了被申请人刘某某,同时,对被申请人刘某某进行了严厉的训诫和教育,并告知其若违反禁令,将面临罚款或拘留等处罚。刘某某当场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再因为生活琐事和婆婆计较,好好对她,更不会再对婆婆实施家庭暴力。在法官的陪同下,袁某某也安心地回到了家里。
为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美德,泸州纳溪法院家事法庭避免晦涩难懂的法理讲述,通过涉及老年人的案件比如赡养案件等到当地巡回审判的方式,以案释法,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让老年人侵权行为发生时,老年人自己甚至当地村民及基层组织知道正确可行的维权手段和途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辛苦了一生的老年人能安享晚年,特别是新年来临之际,确保老年人能快快乐乐地过新年。(宋高琴 豆雪霞) |